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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包头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包头市公安局       时间: 2024-01-29 09:58:24

    包头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对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全面梳理总结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参照第三方评估意见,编制形成包头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建设路191号,联系电话:0472-36190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包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累计依法公开文件72件,主要包含主动公开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24件,公安部门预算、部门决算、采购预公告等信息48份。二是及时更新市公安局职能架构、领导人员信息、财政财务、公文法规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等专栏信息,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20余条,发布数量居全市前列。三是进一步扩大数据开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其他按照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法理分析及新近涉政府信息公开案例研究,强化审核把关,规范做好答复,年内共接受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较2022年上升411% ),其中自然人申请4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件,网上申请45件,市政府转办信函申请1件。主要涉及公开小区物业保安备案等信息,均依法及时做出答复。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为申请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不掌握,我局依法予以回应,本年内复议的案件得到司法部门维持我局决定。

    (三)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机制,从文件送审签发环节加强把关,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和属性界定工作;结合包头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聚焦事关百姓民生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推动网安、治安、出入境等部门主动公开公安行政处罚流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等领域的公开事项;动态更新领导信息、领导分工等有关信息,全面清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及时排查整改网站错误表述3处,切实从各方面进一步规范管好政府信息。

    (四)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聚焦包头公安局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和各类新媒体的运维管理,优化政务服务等栏目设置,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权责清单”“办事服务类事项,确保相关事项同步更新,同时更加注重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府信息。按时完成了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服务项目。2023年全局积极利用新媒体渠道扩大政府信息数字化传播。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 1500余条,关注量、订阅数超过50万人。政务公开对外服务专线电话累计接听群众咨询160余次。

    (五)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

    严格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认真梳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台账,及时梳理、审视、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持续加强政府信息业务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1次,全市公安机关保密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2次,着力通过以点带线、以线扩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87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4348

    行政强制

    125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49.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2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1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1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2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保持良好,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个别部门的公开意识还有待增强,依法规范处理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仍需提升;三是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在拟公开文件中存在个别错别字。

    (二)改进措施。一是研究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具体要求,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作用,加强点对点指导,及时发现、通报并督促整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项目,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