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新建和利旧原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拟在我市开通89处固定式和2驾无人机与1台车载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抓拍违法行为点位(具体点位附后),现将相关设置点位向社会公布。本通告自6月18日起实施,通告时间为10日,通告结束后开始违法抓拍并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交通参与者也可通过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对相关违法进行线上举报,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后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6月公示(91处).xls
特此通告。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