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包党办发电〔2023〕2号)及《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市本级“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政务发〔2023〕3号)要求,包头市公安局优化职能职责、着力放权减权,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提质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围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能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两优”清单。
一、按照法律法规、行业制度规定和条例办法,结合市公安局职能职责,梳理出下放外部事35项,其中直接下放29项,清理取消6项。(附件1)。
二、对3项外部事项办事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进行精简,其中涉及减材料1项;减环节1项;减时限3项,累计压缩办理时长79个工作日。(附件2 )。
附件:
1.附件1包头市公安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下放外部事项).xls
2.附件2包头市公安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xls
包头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