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布 包头市公安局(综合服务平台)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包头市公安局
互  联  网  +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 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警方发布 > 文章详情
    关于包头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的补充公告
    来源:包头市公安局       时间: 2023-03-13 10:21:13 访问量:11295 

    包头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于2023年3月7日公布,本次笔试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为确保本次笔试公平公正,包头市公安局于3月9日向考生发布了成绩复查提醒信息。经重新启封答题卡进行复查复核,于3月10日17点完成全部数据复查工作。现将复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复查更正情况

    因考生答题卡静电粘连以及准考证号填涂太浅等原因,系统读卡未能识别,判定为0分共7人,复查组工作人员将7位考生的答题卡重新采用单张阅卷,并人工复查阅卷,得出以下成绩:

    考生1:魏某某,准考证号972060103227,更正分数为77.4分;

    考生2:李某某,准考证号972060103228,更正分数为62分;

    考生3:张某,准考证号972060103229,更正分数为59分;

    考生4:赵某某,准考证号 972060103230,更正分数为75分;

    考生5:魏某某,准考证号973050207809,更正分数为51.8分;

    考生6:朱某某,准考证号974080302815,更正分数为57.9分;

    考生7:尹某 准考证号:974080302516 ,更正分数为62.6分。

    二、维持系统判定情况

    考生1:白某某,准考证号971070100425,该考生将准考证号最后一位数字5填涂为4 ,系统判定考生名字与准考证号不符,判定分数为0分。

    考生2:黄某某,准考证号974010301325,该考生答题卡准考证号使用中性笔涂写,并将准考证号第一位数字9填涂为0和9两位,第二位数字7填涂为0和7两位,系统无法识别,判定分数为0分。

    三、考生举报处理情况

    接考生举报:内科大25考场17座考生考试结束铃响后未停止答题,且在监考老师收卷后从身上拿出手机。经考试中心组织两名工作人员查看考场监控录像,证明举报情况属实,决定取消该考生成绩。

    除上述情况外,所有复查成绩均无误。

    监督电话:3619775

     

     

                   包头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