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优化办事流程28项便民惠企新举措】
市公安局在原有便民惠企举措的基础上,对照先进发达地区,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减证明”,最大限度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再次推出便民惠企新举措,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一、治安部门便民惠企举措
1.本市居民户籍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户籍证明、补办户口簿和临时身份证等业务,经“包头公安APP”实名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可邮寄到户。
2.市外人员落户申请即办。市外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城镇户口,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提供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网签合同等任一证明文件即可办理,如无固定住所,可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社区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优化人才引进落户服务,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集体户,为人才引进提供“只进一扇门”服务。
3.异地身份证办理再减时。办理自治区外异地身份证由原来60天承办期缩短为7个工作日,本地居民身份证和自治区内异地证办理时间由25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群众在身份证办证期间办理其他业务,可提供有效本地户籍证明或“全国人口信息库”中的公民身份信息证明。
4.推出问题楼盘落户服务。对没有房本的楼盘、在地名办未备案的楼盘,只要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合法取得,即可为其落户。群众购买二手房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可凭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办理落户手续。
5.提供特定群体上门服务。对需要办证办户服务的鳏寡孤独、残疾(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辖区派出所主动上门提供办证办户服务。对外来务工人员密集、需要批量办理居住证的企业、学校、单位,主动上门提供集中办理服务。
6.优化保安行业服务举措。保安服务公司许可和保安培训单位许可申办业务,无需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以当事人书面承诺、公安机关事后监管和通过内部系统查询确认的方式替代。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和保安服务公司跨区域服务备案,实现24小时“网上办”。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办理公安备案。国家保安员资格证申领(含信息采集)业务,可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和市民大厅公安窗口办理。保安员资格证补办即来即办。
7.优化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审批流程。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期换发、爆破作业项目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的,将纸质资料邮寄至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窗口,符合办理条件的立即办理,并提供上门服务。
8.优化特种行业服务举措。特种行业设立许可承诺即办,旅馆业设立行政许可由30日优化为申请人承诺后立即办理,当场发证;公章刻制业设立行政许可由10日优化为申请人承诺后立即办理,当场发证。歌舞、娱乐、印刷、生产性废旧金属等行业、场所按照规定需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后公安机关1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完成报备。
9.优化金融安防审批服务举措。缩减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防设施建设方案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后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缩减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防设施建设工程验收时限,自申请之日后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10.优化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在“包头公安APP”和“包头公安微警务”推出出租房屋服务平台。房屋出租业主在线登记房源信息,房屋承租人查看真实房源信息后联系房屋出租业主进行协商,确定租赁关系后由房屋出租业主登记承租人信息,实现出租房屋网上备案,帮助承租人有效避免“黑中介”和虚假房源干扰。
11.优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服务举措。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方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视为有效申请,即受即办;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0.5个工作日内给予主办方回复。
二、出入境部门便民惠企举措
12.十个派出所增设出入境业务。城区前进道派出所、河西派出所、科学路派出所、新城派出所、河东派出所、铁西派出所、少先路派出所、幸福路派出所、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知行路派出所设立公民出入境证件受理延伸窗口。受理对象人员限定为具有本市(县)户籍居民,受理申请的出入境证件种类限定为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首次申请以及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请。
13.缩短赴香港商务活动备案时限。赴香港商务备案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
14.下放往来港澳签注审批权限。授权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批制证往来港澳签注业务。
三、交管部门便民惠企举措
15.实现在线申办通行证。对运送“农副鲜活”的车辆及短时性运输的外地货车申请城区通行证的,可在“包头交警”APP上申请办理,即申即办。
16.放宽货运车辆城区通行时空。对物流运输、建筑企业货运车辆在城区的通行区域和时间进一步放宽,建立通行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支持和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
17.为危重病人提供绿色通道。对群众提出的紧急运送危重病人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交通保障服务。
18.拓展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渠道。在交通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包头交警手机APP等已有渠道的基础上,新增百度、高德地图路况发布功能,增加交通违法、交通管制、车辆检验和驾驶证到期提醒等服务。
19.落实“就近办”“延时办”。在智慧岗亭、市民大厅、警务工作站、无人车管所、社会化登记服务站、安检机构、驾驶人考场、驾驶人体检点、报废企业及邮政网点增设高频车驾管服务业务,实现“出门即办”。
20.增加中型以上载货车登记上牌网点。石拐区车管分所,西水泉、海泰、新启社会服务站,增设大、中型载货汽车登记上牌业务;7月底前,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车管分所增加大、中型载货汽车登记上牌业务,上牌时间由2天缩减为0.5天。
21.增加网上预约车驾管业务。52项机动车业务、32项驾驶证业务全部开通网上预约办理,群众只需在包头交警APP“车驾管业务预约”栏上点击即可完成预约,并提供最近的办理网点和网上导航服务。
22.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对“车能动、人未伤”的财产损失(总计30万元以下)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手机APP上传证据,在线申请定责、网上预约纠纷调解等事故处理相关服务。与保险部门开展“警保联动”,推动快速定损、在线理赔。
23.交通事故复核全市通办。在旗县区事故处理岗位设置事故复核受理点,就近受理交通事故复核,对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减少当事人往返次数。
24.慎用机动车暂扣措施。除涉及刑事案件和需作司法鉴定等法律规定情形需扣留机动车外,对一般违法或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不予暂扣。
25.建立“道交一体化”诉调对接机制。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线上线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道交纠纷,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提升矛盾化解率。
四、侦查部门便民惠企举措
26.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利益保护力度。对侵犯企业品牌价值和品牌利益的案件实行专案专办、挂牌督办、限时结案,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进一步优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27.强化网上网下防范预警服务宣传。在重点企业建立防范经济犯罪教育宣教站,指导企业建立防范经济犯罪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企业职工、要害岗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守法意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为企业提供预警服务、安全防范指导和法律政策咨询,帮助企业增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28.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企业及经营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的账目、账户、资金、财产的,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因办案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