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至19日,包头市公安局党委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示范带动全市公安机关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明,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内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读书班以集中学习、辅导讲座、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围绕“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及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为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学习教育后续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刘国明在讲话中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锤炼坚强党性。坚持以铸牢政治忠诚增强党性,以强化理论武装滋养党性,以党内政治生活淬炼党性,始终把绝对忠诚作为公安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在真学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狠下功夫,真正把正确政绩观根植于心中、付诸于行动。必须坚守人民至上。坚持在治理突出犯罪上出成效,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实功,在服务群众上用真心,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电网诈、黄赌毒、环食药等突出犯罪及各类民生小案,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必须遵循客观规律。狠抓调查研究,狠钻公安业务,紧跟时代步伐,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深化对公安工作的规律认识,持续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推动公安事业行稳致远。必须坚持真抓实干。拿出雷厉风行的作风,树立“万事有解”的精神,坚持精益求精的标准,把看似干不成、过去干不成的事情抓实干成,不断扫清障碍、打开局面,用工作“高标准”推动包头公安事业“大跨越”。
